热烈祝贺四川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企业验收
11月28日,在国家商务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验收通过名单的通知”中,四川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试点企业通过验收。
据悉,本项目是2021年由国家商务部和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评审,在全国范围内确定15个试点城市和95家试点企业,旨在推动各地区、行业、各类市场主体在标准制定、实施、应用方面开拓创新;推出、树立一批标杆,总结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企业。通过为期2年的试点,本次共确定14个试点城市和72家试点企业验收通过,四川省仅有2家企业通过验收。
四川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总结、梳理长期以来在大件设备物流运输服务工作经验做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风力发电设备大件运输服务工作实际,按照GB/T 24421等服务业标准的相关规定,探索构建起以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为基础,以服务保障标准分体系和服务提供标准分体系为主体,以岗位标准分体系为支撑的不同层次的标准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四位一体”,包含21类子项的“风力发电设备大件运输服务标准体系”,标准体系共涵盖标准148项,其中国家标准41项、行业标准13项、地方标准2项、团体标准4项、企业标准88项。
四川东方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的两年来,风电业务收入持续增长,较试点前实现了产值翻番。通过建立健全“风力发电设备大件运输服务标准体系”,内部管控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风力发电设备大件运输管理服务工作全覆盖,所有技术、管理和服务形成标准化工作流程,避免了工作中“无据可依、无标准可循”的现象,填补了风力发电设备大件运输服务标准的空白。运输服务质量得到广大客户的信赖和好评,风电业务实现长周期安全平稳运行, 服务客户数量不断增加,业务服务区域不断拓展,现风电业务已覆盖全国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与多家客户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社会、经济综合效益不断提升。
《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出:“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新时代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风力发电大件设备运输服务标准体系”的建立和推广,也将推进整个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